鉛玻璃廠家介紹放射防護法律、法規、規章
放射衛生防護法律體系是執法主體開展監督執法工作的依據和準繩,也是放射工作單位和放射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。我國現行放射衛生防護法規體系按法規的淵源分為以下4個層次:
1.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,由國家主席發布的有關法律,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。
2.由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,如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》等。
3.國務院所屬部門環境保護部、衛計委、交通部、公安部制定和發布的行政規章,如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》等。
4.有地方(省、市、自治區)立法機構制定發布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。
5、鉛玻璃價格必須包含30%的損耗